2007年2月6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高音揽顾客 噪声吵路人
梁佳 永春 华勇

  某酒业公司在推销中用大音箱揽客,日前被温州市行政执法局责令停止高噪声行为,并处罚款7000元。
  该酒业公司在街头推广某品牌洋酒,悬挂了巨幅广告,摆放了许多桌椅邀请行人免费品酒,并放置了4台大功率音箱。由于音乐声震耳欲聋,附近一些店家忍无可忍,向行政执法局投诉。
  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测,音量已超过国家规定的闹市区环境噪声最高限值。